
填埋场合同,内含内部招标信息
已售出区域
€696,325.10
环保检查可选。判决:已生效。
先后收受人民币635万元
已于 2015–2018 年售出。Lobay 不出售任何东西。
| 状况 | 单位行贿罪定罪。仙居县人民法院,2021年10月30日。未上诉。 |
|---|---|
| 所在地 | 中国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|
| 卖家 | 县、市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。姓名未公开。 |
| 得标者 | 一家浙江贵金属公司(官方通告中名称已隐去) |
| 类别 | 废弃物与公用事业 |
| 售出时间 | 2015–2018 |
| 付款方式 | 一件金饰、一辆二手车,以及非法提炼铑所得利润的一半 |
| 退货 | 不接受退货。公司因两项罪行合并被罚款 RMB 950,000(2021年) |
这些贿赂帮助该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使其业务得以顺利开展,并规避环保检查。
浙江一家贵金属公司(官方通告中名称已隐去)于2021年10月30日被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定罪。2015年至2018年间,该公司向县、市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送出一件金饰、一辆二手车,以及非法提炼铑所得利润的一半。其中一名县级官员先后收受 RMB 6.35 million 的该利润分成。公司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浙江贵某贵金属有限公司、李某某单位行贿案——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· 九九刑法罪名库网 (reprint of the notice) · 中文报道 · 存档副本
国家监察委员会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· Nation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/ Supreme People's Procuratorate (CCDI website) · 中文报道
| 机关 | 类型 | 金额 | 年份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仙居县人民法院 | 对公司并处的罚金(两项罪行合并) | ¥950,000≈ €12.7万来源原文: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九十五万元 | 2021 |
| 仙居县人民法院 | 没收公司违法所得(与通告中的行贿无关) | ¥1850万≈ €248万来源原文: 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八百五十万元 … 上缴国库 | 2021 |
| 仙居县人民法院 | 有期徒刑及罚金(公司法定代表人) | ¥400,000≈ €5.36万来源原文: 二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| 2021 |